【48812】触及环境违法违规仙游3家饲养场被罚!

来源:米乐官方    发布时间:2024-09-01 07:26:28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2月19日对该公司做了查询,发现其施行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该公司现饲养生猪约900头,母猪100头,饲养发生的废水经搜集池搜集一干湿别离一3个沉淀池一导流沟一抽至异味发酵床发酵一搜集池,但查看发现,该公司污染防治设备异味发酵床没有增加菌种的原始记载及垫料增加记载,现场无翻耙、色彩显黄色,温度约30度。2024年3月27日后监察时发现该公司虽已购买垫料并增加菌种,但异味发酵床没有正常运转;该公司异味发酵床对面斜坡(南侧)设有一排放口,与储蓄池相通,现场未见排水状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划饲养污染防治法令》第十三条第三款:“畜禽饲养场、饲养小区自行建造污染防治配套设备的,应当保证其正常运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分的规则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恪守国务院水行政主任部分的规则”的规则。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畜禽规划饲养污染防治法令》第三十九条的规则,结合其环境违法情节,参照相关规则核算,决议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5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针对该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规则的环境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则,结合其环境违法情节,参照相关规则核算,决议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26334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综上,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决议对福建省旭益农饲养有限公司处罚款31334元。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2月19日对该公司做了查询,发现该公司施行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该公司现饲养生猪约1500头,母猪150头,饲养发生的废水经搜集池搜集一沉淀池一抽至异味发酵床发酵,但该异味发酵床没有增加菌种的原始记载,垫料增加记载,未翻耙、色彩显黄色。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划饲养污染防治法令》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则。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畜禽规划饲养污染防治法令》第三十九条的规则,结合其环境违法情节,参照相关规则核算,决议对福建省春瑞饲养有限公司处罚款3334元。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2月5日对该公司做了查询,发现该公司施行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该公司在生猪饲养过程中,饲养储液池已满,有沼液溢流至下流约二十米处农田,影响周边环境。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畜禽规划饲养污染防治法令》第三十九条的规则,结合其环境违法情节,参照相关规则核算,决议对仙游县兴居农牧有限公司处罚款1875元。